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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利记官方网站省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利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8-13 10:21:33 浏览:

  

关于开展全利记官方网站省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利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情况核查和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环资〔2018〕1129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专家于2019年8月中旬对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见附件)进行现场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源利用情况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标准依据:JJF 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GB 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9149-20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一)全省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属于钢铁、水泥、陶瓷试点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余、萍乡、鹰潭等试点城市的重点用能单位。

  (一)能源使用情况核查内容:主要核实重点用能单位2015-2018年主要产品结构与产能产量、能源消费结构与总量、能源利用效率(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及产品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指标等)利记官方网站、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能源管理岗位设立等情况。其中对2018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现场审核。

  (二)能源计量审查内容: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并核查确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点,由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加贴统一的射频标识卡,做好与江西省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在线采集与监测公共平台联网的准备工作。

  各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组长负责联系相应市局计量科(处)做好审查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请各市局计量科(处)负责协调本辖区的审查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

  第一阶段:组织所有审查组长分2组对新余地区10家已通过资料预评审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审查。通过组长集中审查以统一审查工作尺度。

  第三阶段:对余下的106家列入用能权试点名单的用能单位分为5组进行现场审查,预计2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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